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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改革 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推进乡村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改革成果回顾

发布人:数字乡村 发布时间:2021-12-21 1908 次浏览

40年前乡村改革,始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责任”改革拉开了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序幕。40年的冬夏,小岗村的火花已传遍全国。

从农村土地“三权分立”到农业补贴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从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党表示,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现代化实现跨越式发展,使农村社会保持了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

始终坚持尊重基层、尊重群众的创业精神,始终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宏大的改革正在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处理好农地关系始终是改革的主线

在大别山腹地的安徽省金寨县,村里曾经蜿蜒狭窄的巷道被宽阔的水泥路所取代;废弃的猪圈、牛棚变成了休闲广场;闲置的空心房和破旧的房屋变成了绿地果林。

这些变化得益于正在进行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14年底,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始在全国33个地区试点。随着改革的深入,一系列从基层发起的创新经验,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修法、惠及民生的制度创新。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确保农民在农村和谐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出租、抵押,不仅有效盘活了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提高了农户宅基地的效率。土地利用,也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撤离9.7万户宅基地、7.2万亩,办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9万笔,4.98亿元. 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盘活了农村闲置低效土地,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了土地。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入市集体经营建设用地2万余亩地块970块,总价约193亿元,土地增值收益调整资金15亿元.

千百年来,土地一直是农民安家立业的基础。处理好农地关系一直是农村改革的主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离不开土地制度的支撑和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离制度。保持稳定长效的土地承包关系,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再延长三十年,让广大农民吃了一颗“讲道理的药丸”。

10月22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二次审议。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管理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三权”分离制度,成为本次修法的主要任务。

“三权”分置法进一步赋予农民充足保障的土地权利,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今后的改革,必须按照“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能分解、耕地不能减少、粮食生产能力不能削弱、农民利益不能受到损害”的根本要求。将试点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广到全国,不断为农村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的产权

10月31日,江西省定南县第一家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在龙塘镇龙塘村正式成立。龙塘村村民开始享受集体资产分成,分享集体产权收入“蛋糕”。

“我们将充分整合资源,完善服务体系,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全面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成员收入,让会员真正感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龙塘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任社长刘罗田说。

只要改革惠及人民,最重要的生产力要素就会得到刺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是如此。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2.18万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3.1万亿元,其中年均增长率9.@ >2%。然而,如此巨额的资产长期面临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到位、流通不畅等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资产仍面临流失风险。在此背景下,必须通过改革探索赋予农民更多的产权,明确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力,激发农村各类生产要素的潜力。

对此,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以及近年来的几份中央一号文件都高度重视。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16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将在全国推出。

目前,农村集体资产清算验资工作已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覆盖全国1000多个县市,完成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超过13万个,确定集体成员2 1亿多人,发放3251亿元元分红农民股。农民在改革中获得了更真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改革在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引导农民开展股份合作的同时乡村改革,着眼于完善集体产权和权力,赋予农民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占有、收益和退出权,以及抵押、担保等相关权力。 , 和继承。

在贵州六盘水等地,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不打破耕地红线、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农村“三改”改革开展了“资源变资产、资本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实现政府资源撬动社会资源“双轮驱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绿色发展。

在小岗村,改革以实现“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为基础,着力推进“资金转股权”。去年,小岗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820万元,同比增长20. 6%。今年2月,小岗村村民首次获得集体资产收益350元的人均分红,实现了“股份分红”。

快速而稳步的改革正在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尊重群众开拓精神,为改革注入不竭动力

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尊重群众的开拓精神是改革推进的不竭动力。

小岗村“大承包责任制”改革成效显着。正是因为生产方式的改变,激发了人们的创业活力;起源于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的农村税费改革,又一次通过安徽省在全国试点。这就印证了这个深奥的规律。

“我们都是农民,我们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农民的期望都有切身体会,这是改革方向没有偏离的根本原因。” 新兴镇原党委书记刘兴杰说。

近年来,农村改革中涌现了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改革模式。从广西田东县金融改革促进扶贫开发,到安徽省苏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化综合体建设,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开展交流地井一体化探索推进四川省成都市土地流转履约保障保险,从重庆市永川区农民财政补贴到湖北秭归县村民自治集中,推广“微自治”。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三大经营主体通过签订章程、合同、协议等方式确立各方责任和权利。近年来,三大经营主体分工合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利益通过合同、资金联动、资产联动,这种联系形式实现了‘1+1+1>3’的融合效应。” 安徽省苏州市农委有关负责人指出。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确保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宏远说。

改革没有终点,改革一直在路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只有始终坚持不断改革的精神,稳步深入推进,广大农民才能充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